“我们正在制定数据采集标准,第一套巨灾风险数据采集标准主要覆盖地震、洪水和台风,计划2008年底完成。”5月29日,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综合处副处长吉昱华在2008年度巨灾风险研讨会上表示。
这一项目,为保监会与世界银行联合进行的“中国巨灾风险管理制度设计与实证研究”课题的一部分。吉昱华称,民政部、财政部及部分再保险公司也加入了这一数据标准项目的研究,标准化的数据将包括巨灾损失数据和保险交易数据两大类。
就在同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金坚强亦在汶川地震保险业理赔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呼吁,应尽快建立中国的巨灾保险制度。他表示,保险业将继续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配合,为国家立法部门最终建立有国家政策支持的巨灾保险制度提供决策依据。
赔付升至1.35亿元
保监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5月28日,保险业共接到地震相关保险报案21.7万件,初步核实,被保险人死亡1.5万人,伤残1945人,被保险房屋倒塌4.29万间,已付赔款1.35亿元,比5月27日增加602万元。
对于灾后理赔,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副总裁刘英齐感叹,“任务艰巨、情况复杂、时效紧迫,需要面临的客户数量是迄今为止全世界寿险行业前所未有的。”
即使保险业的地震赔付金额逐日急剧上升,但巨灾模型公司AIR估计,本次地震造成的所有投保和未投保保险的财产损失可能超过1400亿人民币,而其中投保财产损失可能仅为20至70亿人民币。
“纯粹利用商业保险提供地震风险保障往往面临市场失灵的困境,因此应建立地震保险制度,加快地震保险的立法。”吉昱华表示。
在地质学家划分的全球三大地震带中,环太平洋地震带和欧亚地震带都会影响到中国,我国大陆大部分地区位于地震烈度6度以上区域,50%的国土面积位于7度以上的地震高烈度区域。
对于地震灾害来说,制度化建设尤为迫切。金坚强亦称,只有通过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才能使公众遭受巨灾损失后及时得到经济补偿。
吉昱华说,由于保险费率难以精确厘定、受灾相关性高限制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费率过高导致公众很难接受等原因,纯粹利用商业保险提供地震风险保障往往面临市场失灵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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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