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覆盖2200多万人。据本报记者了解,修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正在由民政部牵头进行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条例如何修改引发各方关注。
收入核查如何突困
不少地方只能盯住支出,“不准养宠物、用空调、打手机”成资格认定条件
“我的生活就像一幅画:挑着担子往山上爬,还不是平路。”低保户袁女士这样概括着生活的不易。2月15日,记者在她家中见到了她。
北京市崇文区的一个大杂院是她的落脚处。自幼身患残疾,袁女士一直没能找到工作,为了生计,她摆过小摊,卖过衣服。2003年,得知街道办理低保,自以为够格的她递交了申请,却被告知“你的收入不好核查,再等等”。她那时充满疑问:“昨天我摆小摊,今天就可能全赔了,几个月没收入对我是常事,为什么不够格?”
一直到2004年6月,在查明袁女士没有回迁房后,低保终于办了。
申请人收入该怎么核查?这是几乎中国每一个城市在认定低保户时都要面临的问题。
1999年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这里的“收入”,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然而“申请人家庭收入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却难住了基层民政人员。“这类规定让我们很难执行,因为我们很难调查清楚这家人的实际收入是多少,是否有隐性收入,比如是否在炒股,存款有多少。”湖北省黄石市一名民政干部告诉记者。
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如何查明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更没有规定可以查询申请人的家庭财产情况,各地民政部门只好在家庭支出上做起了文章。
北京市规定低保户不能养狗;在重庆市,低保户不能拥有空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规定养高档宠物、孩子在中小学自费择校就读者,均不能享受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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